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7年04月0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开展我校2017年度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

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4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推荐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建设周期

学校拥有推荐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名额2个,校内各单位限推荐1门课程,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省厅推荐。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

二、推荐要求

具体建设内容和申报要求请参看省厅文件。

三、教师事项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教师在2017年4月12日之前:(1)提交项目任务书电子版和五份纸质版到教师所在单位;(2)在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上申报(网址:te.bnuz.edu.cn/tms)。用户名和密码为教师职工号及密码。系统填报资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报的,视为申报不通过。

四、各单位事项

各单位要在2017年4月14日中午12点之前:(1)评选出1门课程向教务处推荐;(2)将评选出的课程建设任务书(电子版和五份纸质版)和本单位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送到教务处;(3)在学校质量工程系统上审核本单位教师的申报材料,填写本单位意见,提交到教务处。未按时在质量工程系统上审核提交的项目视为不申报。

所有事项请按时处理,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择优向省厅推荐。

联系人:陈强 电话:0756-6126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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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54号)

附件2:2017年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附件3:2017年广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