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2月2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65号),有关高校积极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在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广东省高等学校教育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组织了2015年度教改课题申报和评审工作,确定了2015年广东省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清单共100项,其中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50项,青年项目40项(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项目的负责人须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65号)精神和有关“教学改革与教学质量工程”教改项目的要求,尽快开展项目的开题、调研和教改实践等工作。

二、本次研究项目经费自筹,项目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以保证项目的实施。教指委可根据项目情况择优给予一定资助,资助的范围、金额等由教指委研究决定。

三、选题方向为“教育技术应用于我省高校‘十三五’教学改革的战略研究”的项目,无需进行中期检查,项目结题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其余项目中期检查完成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项目结题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

教指委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成果推荐。中期检查环节,各项目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日期前(以邮戳为准)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和主要阶段性成果一套。项目结题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结题要求细则(见附件3)的相关规定,提交项目结题鉴定表(见附件4)。

课题实施中如需调整项目名称,需报请教指委研究同意。

四、请有关高校项目管理部门加强对立项项目的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按计划开展工作,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保证项目完成的质量,确保教改研究达到预期目的。中期检查或结项验收不合格项目的所在单位不得再申请下一年度的项目。

省教育厅联系人:王瑜,电话:020-37626821,电子邮件:wangy@gdedu.gov.cn。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材料报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大教育信息技术学院(省教指委秘书组),邮编:510631;联系人:林秀瑜,电话:020-85211613;胡晓玲,电话:020-85216460,邮箱:gdjzw2015@qq.com。

本通知附件2、3、4可在网站下载。下载网址:

(1)http://gjxx.edugd.cn/gdhe/

(2)http://site.scnu.edu.cn/a/xueyuangaikuang/tongzhigonggao/2016/0105/1241.html

附件: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15年广东省高校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表和结题鉴定表

1.2015年度广东省高校教育技术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2.中期检查表

3.结题要求细则

4.结题鉴定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