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1年04月12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教高〔2007〕2号)的文件精神,适应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的需要,交流教学技能和教学经验,促进课程教学模式改革,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校决定继续开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以后出生)且本学期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我校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组织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部)组织举行,决赛由学校教学部组织举行。

1.各学院(部)组织初赛

为加强交流,提高教学水平,各学院(部)应当鼓励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竞赛,并按下达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选拔成绩优秀者参加学校决赛。

各学院(部)须于5月20日前结束初赛,并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本次课程设计内容(纸质和电子版)报教学部。

2.学校组织决赛

学院成立决赛评委会,由学校领导、教学部、各学院(部)相关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参赛者资格审核和现场评分。

决赛分为理工类、文经管类、外语艺术类等三个组别,初步拟定于5月28日(星期六)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竞赛内容

以“说课”为参赛内容。教师应当针对某一特定的教学内容,系统地阐述自己对教学内容的处理、学情的分析以及教学策略的设计等。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为15-20分钟)讲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样教”等教学问题,从而展现教师的思维过程,显示教师对课程的把握能力。重点说明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本人进行教学模式改革的整体思路和方案实施情况等,体现“应用型”课程模式特征。

2.比赛评分

采用百分制。初赛由各学院(部)自行制定;决赛讲授时间为20分钟,评委参照说课评分标准(见附件3)客观、公正地对参赛教师进行评分。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初赛阶段听课观摩,决赛后推选优秀说课设计进行全校观摩。

四、奖励办法

1.学校按决赛成绩评选等级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和优秀奖若干名。

2.学校将在教师节对获奖者进行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的奖金。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院级奖励。

3.参赛教师获奖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以及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师授课比赛活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教师备课和授课的教学指导和帮助,通过比赛活动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联系人:庞婷婷 联系电话:6126828

教学部

2011年4月11日

201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附件一、二、三下载)

  201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