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和开展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建设方案,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凡我校在职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完整建设周期的,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一人,承担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者和上一年度未通过结项验收者,不得申报(申报“教学名师培养计划”的教师可以有未结项质量工程项目;其他要求见申报指南)。申报项目不得与已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
协同育人平台、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团队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候选人资格与申报条件参见申报指南。
2.项目管理:质量工程项目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3.建设周期:同类项目建设周期相同(具体建设周期参看附表1)。
4.创新与实践:建设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的推广应用。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项目申报。
5.项目验收:所有建设项目评审后,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和学校教务处三方签订建设合同方为正式立项;建设期满学校根据项目申报表中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合同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二、计划立项数及建设周期
附表1: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拟立项53个:
序号 |
项目类别 |
计划立项数 |
建设周期(年) |
备注 |
1 |
协同育人平台 |
2 |
2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 |
2 |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
5 |
2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 |
3 |
精品资源共享课 |
5 |
2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门 |
4 |
优质课程 |
20 |
2 |
限报专业核心课程;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门; |
5 |
教学改革项目 |
综合类 |
5 |
2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 |
6 |
一般类 |
10 |
1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2个 |
7 |
教学团队 |
3 |
2 |
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可跨学院申请 |
8 |
教学名师培养计划 |
3 |
3 |
申报本项目的教师允许有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每个教学单位限推荐1人。 |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
1.各类项目申报表在附件中下载。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系统申报的形式,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9月22日前登陆教务处TMS“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用户名和密码为本人职工号及密码),上传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支撑附件。各学院(部)应在9月27日前完成本单位评审和系统提交工作,请合理安排时间,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得提交;9月27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提交本单位签署单位意见的《申报表》(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XXX学院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发送至教务处。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及时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te.bnuz.edu.cn/tms(可在学校教务处网站上登陆)。
2.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需统一使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将申报网站填报完整,如申报网站未建设或建设不完整将取消申报资格。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9月13日前向教师支援中心提出申请开通课程申报账号。
3.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听取负责人汇报,确定立项并公示,公示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四、项目命名
1.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名称一般为“**学院-基地所在单位+专业或专业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如“管理学院-惠州TCL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实践教学基地”、“法律与行政学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
2.专业类项目:“专业+项目类别”(或者只填写专业名称也可以)。如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请填写“专业名称+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如“生物技术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专业”或“生物技术”。
3.课程类项目:仅填写课程名称即可。如“民法学”、“中国近代史纲要”、“大学语文”、“大学英语”。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如“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物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5.教学团队:“专业+(课程)+教学团队”,如“教育学专业教学团队”、“生物机电教学团队”、“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三基、三高’课程教学团队”。
除此之外,不能以项目类别代替项目名称,所有项目均不使用书名号。
五、申报指南
1.教学改革项目申报范围: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建设:
(1)协同育人平台机制创新
围绕校政行企协同育人及其质量监控的机制创新。
围绕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化协同育人平台机制创新。
(2)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围绕学分制改革与实践。
基于学分制改革背景下的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与监测体系建设。
基于行业需求的分科类应用型人才培养调研与人才培养改革。
高校专业评估与认证;
校内外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标准研究
(3)课程建设
通识选修课、实践课、国际学分课程建设改革和标准研究。
(4)师资队伍建设
教师教学发展、教学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设。
(5)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2.其他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17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人:陈强 电话:0756-6126236
附件下载网址:
立项相关文件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质量工程专题网站:
http://tqa.bnuz.edu.cn/zhiliang/index.html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
附件3: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学院管理员)
附件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项目负责人)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务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