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扩大我校教师的教学影响力,强化名师效应,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开展首批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师(珠)校函(2013)007号】和《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关于公布首批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人名单的通知》【师(珠)校办发(2013)9号】文件要求,学校于2013年开展了首批教学名师培养计划,周期为3年。现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教学名师培养计划中期检查工作。
请培养人根据任务合同书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并于2015年6月17日之前提交到教务处。
联系人:陈强 电话:15820585453
教务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