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教师教学档案内容,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教学文档规范》(师(珠)校办发[20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提交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通知任课教师于2015年3月15日(第二周周日)之前,登录学校网络教学平台(http://eol.bnuz.edu.cn),严格按照通知模版格式要求提交本学期各门课程的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
2.教师在网络教学平台提交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之后,经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存档,可采用电子文档的方式保存,须与网络教学平台保持一致。
3.根据我校的教学安排,1-17周为教学周,18-19周为考试周。为保证教学任务的有效落实,教学日历中不得将期末考试(考核)作为教学周期末内容的安排。
4.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是学生了解该门课程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安排的重要途径,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审核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填写是否符合课程要求,并督促老师按时完成、及时归档。教务处将把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的提交情况作为教师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一部分进行检查。
附:相关说明
1. 11、12、13级课程教学日历填写到第17周,14级课程填写到第18周。
2.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师教学文档规范》(师(珠)校办发[2012]6号)
3.教学日历格式模板
4.教学大纲格式模版
5.填写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操作说明
联系人:赖老师电话:6126198
教务处
201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