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

文章来源:       时间:2015年03月0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

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继续完善国家、省、校三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体系,推进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创新强校工程”),决定在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全省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总体框架下,以学校“自主规划、自主建设”为基础,以省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为引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项目范围

本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类别参照2014年度项目类别执行。其中,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学校先在校内规划建设,申报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其它具体项目由学校结合教学实际和自身特色优势,自主规划、设计、建设,推荐项目类别和各类项目数量由学校在限额范围内自主决定。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在学校已通过论证的民办高校质量工程建设规划项目中择优推荐。

为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鼓励具有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授权点的高校,开展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设置立法学人才培养方向;为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要求,鼓励有关高校开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含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等专业)综合改革,加大养老服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力度。

三、立项程序

(一)限额推荐。2015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校推荐限额(见附件1)由学校类型、在校本科生数、专任教师规模和教师结构、学校各层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及入选国家级项目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学校推荐的法学及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综合改革项目不占用本校限额。

(二)校内公示。学校确定的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来文推荐。来文中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三)公布立项。对于各校推荐项目,省教育厅原则上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形式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立项为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是省质量工程项目验收评定的基础,同时也是国家级项目遴选推荐的基础,请各校认真规划和设计。

(二)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学校正式报文及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2),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材料报送截至2015年5月8日。项目纸质材料留校备查。

2.电子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5月15日前登录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填报并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具体材料网上填报事宜按系统公告执行。

3.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上传或资料不完整的项目视为无效。请各校认真核实所提交汇总表内所列项目与系统填报项目是否一致,凡不一致项目不予立项。

(三)工作联系人:李成军、戴庆洲,联系电话:020-37629463, 37629418。

附件:

1.2015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限额表

2.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2月日

附表

2015年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限额表

序号

学校

推荐限额

1

中山大学

73

2

华南理工大学

60

3

暨南大学

52

4

华南农业大学

52

5

南方医科大学

31

6

广州中医药大学

27

7

华南师范大学

52

8

广东工业大学

41

9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31

10

汕头大学

21

11

广东财经大学

29

12

广东医学院

21

13

广东海洋大学

25

14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25

15

广东药学院

29

16

星海音乐学院

9

17

广州美术学院

15

18

广州体育学院

12

19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3

20

岭南师范学院

29

21

韩山师范学院

21

22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21

23

广东金融学院

20

24

广东警官学院

7

25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8

26

广州航海学院

8

27

广州大学

41

28

广州医科大学

24

29

深圳大学

46

30

南方科技大学

5

31

韶关学院

29

32

嘉应学院

25

33

惠州学院

20

34

东莞理工学院

19

35

五邑大学

19

36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5

37

肇庆学院

23

38

广东培正学院

8

39

广东白云学院

11

40

广东科技学院

6

41

广州商学院

8

42

广东东软学院

5

43

广州工商学院

3

44

广东理工学院

4

45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

5

4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17

47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12

48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16

49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19

50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15

51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6

52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8

5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10

5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8

55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11

56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7

5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7

58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11

59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14

6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9

61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7

62

广东开放大学

3

2015年度省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校内立项时间(年/月)

拟结项时间

(年/月)

主要建设内容(100字以内)

项目负责人

职务/职称

项目负责人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1











2











3











……

……

……




……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E-mail:

注:1.填写拟结项时间时请注意,学校推荐项目在省级层面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请简明扼要,分条列举,字数不超过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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