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5年04月17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粤教高函〔2015〕76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

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继续深化我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优秀教学成果,决定开展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表1)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一般类教改项目所占本校教改项目比例不低于50%。

二、推荐要求

(一)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二)限额推荐。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校推荐限额(见附表2)由学校类型、专任教师规模、结构、学校教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因素确定。

(三)校内公示。向省教育厅推荐前,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向省教育厅正式来文推荐,来文中应明确说明公示及异议处理有关情况。

(四)其它条件。同一学校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主持省教改项目且尚未校内结题的,不得再次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推荐;优先支持法学和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教学改革项目。

三、推荐材料

(一)纸质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学校正式报文及2015年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项目纸质材料留校备查。

(二)电子材料:请各校于2015年6月22日前登录省“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zlgc.edugd.cn/proapply)上传项目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按网站公告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省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情况将纳入高等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因素,请认真组织推荐。

(二)对于各校推荐项目,省教育厅原则上只进行必要的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

(三)项目负责人所在学校须建立工作网站,将项目推荐材料及支撑材料上网,并用以展示项目实施成果。

(四)工作联系人:李成军、戴庆洲,联系电话:020-37629463, 37629418。

附表:

1.2015年省综合类高等教育教改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限额表

3.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4.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4月16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4 申报书

附件1

2015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

重点领域简表

序号

重点领域

备注

1

校政行企协同育人及其质量监控的机制创新

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2

法学(立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改革

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3

养老服务相关本科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

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4

高校学分制改革研究与实践

5

基于行业需求的分科类应用型人才培养调研与人才培养改革

6

高校专业评估与认证研究

7

教师教学发展、教学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设

8

公共必修课、基础课与专业课程建设改革和标准研究

9

基于学分制改革背景下的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与监测体系建设

10

校内外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标准研究

附件2

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限额表

序号

学校

限额推荐数

1

中山大学

41

2

华南理工大学

35

3

暨南大学

29

4

华南农业大学

31

5

南方医科大学

27

6

广州中医药大学

22

7

华南师范大学

31

8

广东工业大学

29

9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4

10

汕头大学

17

11

广东医学院

15

12

广东海洋大学

21

13

广州大学

25

14

广州医科大学

12

15

深圳大学

21

16

广东财经大学

20

17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14

18

广东药学院

16

19

星海音乐学院

10

20

广州美术学院

10

21

广州体育学院

10

2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15

23

五邑大学

14

24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13

25

岭南师范学院

17

26

韩山师范学院

14

27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14

28

广东金融学院

13

29

广东警官学院

6

30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7

31

南方科技大学

2

32

韶关学院

16

33

嘉应学院

15

34

惠州学院

13

35

东莞理工学院

13

36

肇庆学院

13

37

广州航海学院

4

38

广东培正学院

8

39

广东白云学院

8

40

广东科技学院

5

41

广州商学院

7

42

广东东软学院

2

43

广州工商学院

2

44

广东理工学院

2

45

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

3

46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9

47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6

48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9

49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

9

50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7

51

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4

52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6

53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4

54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

6

55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6

56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5

5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5

58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5

59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5

6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5

61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5

62

广东开放大学

2

附表2

2015年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时间:年月日

序号

教改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拟结项时间

(年/月)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1

2

3

……

……

……

……

填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