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论证开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10月08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本科类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3】113号)文件精神,2013年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除精品开放课程外)都要求论证后开题,且必须请校外专家参与,并保留相关材料备查。各项目经过教育厅组织检查、验收和结项后才被正式立为省级项目。现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论证及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开题项目范围(具体项目详见附件1)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项目组织论证,需填写《论证报告书》(附件2下载)。

2、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组织开题,需填写《开题报告书》(附件3下载)。

二、论证组织方式及程序

1、专家审阅材料。根据各项目的开题报告,对项目可行性提出意见;

2、会议论证。项目负责人通过现场PPT汇报介绍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措施、预期成果等,专家质询,项目组答疑,专家组形成意见等。

三、四、论证时间安排

1、各项目在10月18日前提交项目《论证报告书》、《开题报告书》(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版。

2、10月25日,组织专家听取项目现场汇报。各项目准备15分钟PPT汇报。

联系人:庞婷婷 联系电话:0756-6126828

教学部

2013年10月8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开题论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