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具体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条件
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
二、 申报限额和申报时间
1、我校申报限额为1项。
2、有意向申报的单位请于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庞婷婷 联系电话:6126828
教务处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