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76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推荐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年我校获准推荐省级高等教育“教改项目”名额为9个。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类项目(具体内涵参见附件1)。
二、综合类教改项目由学院相关专业负责人或学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一般类教改项目原则上应是已经立项建设、成效显著的校级教改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已列入我校《“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的2015年度规划省级建设项目(见附件2)优先,但确有更加符合本单位及学校创新发展需要的项目,亦可申报;有在建省级教改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此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
三、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本次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增加各单位审核环节。请各单位认真领会广东省“创新强校工程”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各单位创新发展总体规划和项目建设的条件与要求,通过本单位学术权力组织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统筹安排、严格评审,择优推荐。
四、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2015年度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推荐汇总表》(一份)(附件3)和《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公示,择优向省厅推荐。
联系人:陈强 电话:6126236
教务处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