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03月2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2012年“本科教学工程”及广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十二五”期间教学改革创新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投入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及相关项目建设方案,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凡我校在职教师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教学研究与实践能力,能胜任项目完整建设周期的,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每个项目的负责人仅限一人,承担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者和上年一度未通过结项验收者,不得申报。

2.项目管理:质量工程项目应当以团队形式申报,项目归属所在单位管理。因项目负责人工作变动无法继续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当及时办理负责人变更手续。

3.建设周期:同类项目建设周期应当相同,建设周期在2年以上的项目均应在接受中期检查后确定拨付中期建设经费;建设期满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评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各单位立项的重要参考。

4.创新与实践:建设项目应力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强调成果的推广应用。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申报。

5.项目验收:所有建设项目评审后,须由项目负责人、所属单位、学校教学部三方签订建设合同方为正式立项,建设周期届满时根据项目申请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合同要求进行验收。

二、拟申报各类项目数量、经费及建设周期

序号

项目类别

校拨经费(万元)

学院配套

(比例)

计划立项数

建设周期(年)

备注

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0

1:1

2

4

2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6

1:1

2

4

3

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

30

1:1

1

2

4

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2

1:1

6

1

5

精品开放课程

资源共享课

3

1:1

8

2

视频公开课

3

1:1

2

1

6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3

1:1

3

2

7

特色课程

1-2万元

2-3/专业

2

学院自建,避免重复申报

8

特色教材

2

1:1

6

2

各单位限报1项

9

教学改革项目

1-2

1:1

20

1

各单位限报4项

10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0.25

1:1

50

与省级项目同时开展

三、项目申报与评审立项

1.各学院(部)要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合理制订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2013年-2015年),分层次、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申报各类建设项目,筛选出有特色、有针对性且预期效果显著的项目予以申报。

2.各类项目《申报表》在附件中下载。4月2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集中提交本单位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签署单位意见的《申报表》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各一份,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以报送单位为文件名称)发送至教学质量控制办公室。所有申报材料请按照要求及时集中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3.课程类项目申报需统一使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请于4月15日前向教师支援中心提出申请开通课程申报账号。

4.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评,并根据初评结果进行会议评审,必要时听取负责人汇报,复审后确定立项并公示,公示期满发布立项通知。

四、各类项目的申报条件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专业设置符合广东省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需求、与产业行业对接紧密。重点涵盖软件服务外包等软件产业;轨道交通、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等高端装备制造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中医中药、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制造等医学医药类产业;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海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物联网、旅游、健康服务、动漫、广告、艺术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尤其突出要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柱产业、新兴扶持产业等发展需求相吻合,积极服务全省建设幸福导向型产业战略部署。

2.专业建设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并已纳入学校重点建设规划,在各类评估考核中评价优良。

3.专业师资力量比较雄厚、教学条件相对完善,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4.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定位准确,特色突出,方案设计合理,方法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5.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其他院校等协同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6.开展“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综合改革的专业,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试点方向。(包括: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卓越教师、卓越新闻传播、卓越设计等人才培养计划)。

(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1.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综合配套改革,基于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理念、教育理念,探索跨学院、跨院校、校企合作、国际交流合作等联合培养模式;

2.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创新点突出,培养特色鲜明,对本领域复合型创新人才或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楚,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有明确的工作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3.有符合创新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组织形式和先期建设基础;

4.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跨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有利于多样化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

5.重视,具有先进的管理机制,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体系。

(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1.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且具有副高级职称,有不少于3人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实验教学团队;

2.重点是以学校现有公共基础实验室、学科大类基础实验室、学科综合实验室等为基础申报,实验室承担的教学受益面大、影响面宽,具备规模化的实验教学环境;

3.在校园网上设有实验中心专栏或系统平台,基本具备网上开放教学、开放管理的条件;

4.实验室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实验教学效果突出;

5.实验室功能全面兼具特色,实验实践教学体系健全,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共建,资源共享,具有公共性、开放性。

(四)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

已经立项资助,作为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建设内容之一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不再重复资助。

1.校外实践基地的合作单位应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按照教学要求委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备现场一线工作经验的技术专家、现场工程师指导学生实习,并能较好地提供学生实践所需的必要的学习、生活等保障条件;

2.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能建立可持续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并有3年以上继续合作的协议,基地建设规划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3.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实践经验丰富、实践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学校应有1名负责人和足够数量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单位应有1名专家作为合作方负责人,并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和参与校外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4.实践教学管理体制、实践教学体系有创新,各类学生建有个性化的实践教育方案和培养目标,实践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有特色和针对性,健全实践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

5.每年可以接受不少于15名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实践环节的教学水平高、实践教学效果好、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强。

6.实践基地具有特色,具有开放性,公共性。

(五)精品开放课程

1.精品资源共享课

建设要求突出课程资源建设、自主化学习平台建设和面向学生、教师、社会免费开放共享的实际应用情况,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优先立项。

⑴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课程建设经验;建设团队主讲教师一般不少5人,并形成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或实验人员组成的教学梯队,允许教师跨学院联合申报;

⑵为充分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课程已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建设,使用情况良好,社会、师生关注程度高、课程访问量高、师生访问课程后的反馈较好。

2.精品视频公开课

建设项目限以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为主,课程内容突出科普性、普及化;重点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的高校科学、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及学术讲座,注重科学文化素质类、专业导论类和就业指导类的课程,在课程导向性、思想性、科学性、规范性、教师风采、制作技术等方面完善课程改革和建设。

⑴负责人应具有教授以上职称,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广受学生好评,注重课程内容的选择和教学方式的创新,善于与学生互动,充分展现个人的教学个性和人格魅力,保证视频课堂的现场教学效果;

⑵申报课程应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的优质课程,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展现我校先进的教学模式、科学的教学方法、代表我校高质量的教学水平;

⑶提供主讲教师45分钟现场课程教学录像。

(六)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1.申报课程应是教学效果好、学生受益面广的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主干课程,且已采用双语教学2轮以上;

2.课程负责人原则应具有1年以上海外留学经历和中级以上职称,且能用双语组织本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教学效果好;

3.双语课程教学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允许教师跨学院联合申报;

4.为充分运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课程已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开展建设,使用情况良好

(七)特色课程

各专业根据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情况择优确定2-3门课程,充分运用学校的网络课程平台,突出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形成一定的课程特色,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特色课程由学校立项,各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建设要求确定1-2万元的建设经费,建设期限为2年,学院组织立项申报,严格控制立项数量,避免同一专业建设过多课程。学院组织中期检查与验收,结果报教学部审核备案。

(八)特色教材建设

由学院按照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统一计划、组织教材研究,编写理论课教材或实验教材,教材需与新申报的专业类或课程类项目一致。作为已经立项资助课程建设成果的教材,不再重复立项资助。

1.教材应为集体成果,主编应为我校专任教师,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两年以上本课程的教学经历;

2.教材内容突出现代化,重点资助适应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教材、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的实践教材,以及特色专业建设、实验班教学等急需的教材。

3.教材编写体例特色鲜明,倡导问题或案例导入式编写模式,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剖析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语言风格具有特色。

4.教材应具有初稿,讲义原则上应在教学中使用两届以上。

(九)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见附件3申报指南)

1.建设目标明确。通过教改项目建设,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推进教学方法手段改革,解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实践问题,培育教学成果,全面提升我校整体办学水平。

2.项目理念先进。项目能把握理论与改革实践前沿,符合改革与发展趋势,体现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要求。

3.方案科学合理。项目实施方案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强。

4.预期效益明显。项目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预期效果显著,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

5.申报项目应当在一个建设周期内至少完成一轮教学改革实践。

附件下载:

附件1:《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单位汇总表》

附件2: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质量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

附件3: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南

立项参照相关文件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学质量工程专题网站:http://tqa.bnuep.com/zhiliang/index.html

教学部

2013年3月20日